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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通知

来源:纪委监察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点击数:

关于“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通知

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纪委:

为切实做好2018年“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根据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四风 ”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特重申和强调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变相收受礼品礼金。

二、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同学会、战友会、老乡会等名义的活动。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

活动。

四、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八、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十、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停放等公务活动用车制度,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各级纪检组织要在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进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利用婚庆借机敛财、参与赌博以及节日值班值守不到位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要依纪依规追责并处治。

中共西安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