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要求,12月22日上午,学校纪委召开了“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对“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沙德忠主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正处级干部马征同志领学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通知》(陕纪办函〔2020〕743号),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
沙德忠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不能保证安全就不能开展审查调查。学校党委对办案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刘岭书记要求纪委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办案场所,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沙德忠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牢牢守住办案安全这个底线,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自办案件中,要认真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各项工作。谈话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做到“六必知”,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时密切关注谈话对象的身体和心理状态,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有效处置;谈话后认真履行人员交接程序,做好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消除谈话对象的思想顾虑,实现谈话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配合省纪委监委开展“走读式”谈话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两人接送,严格履行“手递手”程序,将谈话对象安全交接给家属。要对照省纪委监委谈话室设置标准,不断完善学校谈话室的软硬件设施配备;严格限定谈话室的使用范围,规范使用程序,不得借用或挪作他用;指定专人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切实加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最后,沙德忠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加强请示汇报,规范化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各项工作,助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鲜娅静 审核/马征)